www.paly.gov.cn 发布时间:2014/5/9 12:55:32 大 中 小 论坛
去年以来,为积极适应即将颁布的《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条例》,充分履行警务保障职责,河东区检察院积极探索,创新出台了“2+3”检警一体化办案协作模式。经过一年多的探索和实践,“2+3”检警一体化模式的作用不断显现,实现了司法警察履职方式的有效转变,形成了职责清晰、分工明确、密切配合、有效监督的办案工作新机制,有力地规范了履职行为,提升了警务保障水平,司法警察工作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强化三个着力,一体化办案协作模式不断创新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条例》的出台,将对司法警察性质地位、基本任务、活动准则、素质能力等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该院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党组会、研讨会等专题会议,研究应对和落实措施,部署建立“2+3”检警一体化办案新机制,着力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一是着力解决不适应《新条例》的问题。《新条例》进一步强化了司法警察的职能,提升了执行任务的难度,加重了司法警察的工作任务,并对司法警察队伍素质和文明执法提出了更高的标准。该院组织司法警察采取集中学习、邀请专家辅导等形式,对新旧《条例》之间的对比、条例内容进行解读学习,实行每周一学习考试,每月一次业务技能比武,确保将《条例》精神融入到司法警察日常工作之中,有效地提升了司法警察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
二是着力解决以检代警问题。实践中,基层检察院普遍存在检警不分、以检代警的情况,搜查、看管、换押等司法警察职责经常由检察官代行,很容易出现办案程序不规范、办案安全得不到保障、诉讼效率低下、司法资源浪费等问题。“2+3”检警一体化协作模式将检察官与法警共同编组,形成办案搭档,检察官与司法警察职责清晰、分工明确,在办案中各司其职,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法警全程参与整个自侦办案,检察官行使决定权,执行工作由司法警察行使,有效减轻了检察官事务性工作,促进了各类检察人员职业化,提高了办案效率与质量。
三是着力解决基层院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长期以来,基层院司法警察力量薄弱,编队管理形同虚设,且法警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为保障“2+3”检警一体化协作模式有效运转,该院对全部法警实现了编队管理,目前该院现有8名法警,平均年龄34岁,均为大学以上学历,其中女法警2名。另外招聘了6名思想政治素质高、身体素质好的协助警,配齐配强了法警队伍,为司法警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力量保障。
注重三个细化,司法警察工作运行不断规范
该院把创新“2+3”检警一体化模式作为落实《新条例》、增强司法警察工作活力,推动全面履职的突破口,在人员搭配、工作流程、责任定位等方面进行细化,实现了司法警察履职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一是细化人员搭配,实现最优配置。“2+3”检警一体化模式,是由2名检察官和3名司法警察组成一个办案小组,负责承办某一自侦案件,具体可分为固定搭配式、分组搭配式和临时搭配式三种模式。案情简单、犯罪嫌疑人少的案件采用固定搭配式,由一个“2+3”办案小组全程查办案件;对案情复杂的大要案在固定搭配式基础上辅之以临时搭配式,即以一个“2+3”办案小组为主,办案的某一环节可以临时增加检察官、司法警察;窝案、串案采用分组搭配式,由两个以上的“2+3”办案小组共同办案。今年以来,运用固定搭配式办理职务犯罪案件5件,运用分组搭配式办理案件6件,临时搭配式办理案件8件。
二是细化工作标准,实现规范运作。该院制作了《“2+3”办案协作用警流程》、《办案工作区执行职务流程》等多项工作流程,绘制工作流程图12份,并配套相应地法律文书20余种,同时制定出台了《警容警纪规定》、《办案工作区使用管理规定》等行政管理规则和工作制度10余项,完善了《执行传唤记录》、《执行搜查记录》、《派警工作台账》、《出警鉴定书》等记录簿本、台账13项,对司法警察从案件受理、出警准备、执行任务、交接归档等具体办案环节做出明确规定,使案件办理程序和标准一目了然,司法警察在接受任务后该做什么、该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都有章可循,规范操作。
三是细化责任分工,实现职责明晰。“2+3”检警一体化模式紧密贴合《条例》对司法警察职权的配置,对检察官和司法警察的职责进行了具体地细化分工,明确规定检察官负责案件决策层面事务,制定侦查计划,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指导司法警察开展工作;司法警察负责执行层面事务,按照检察官的指令承担协助执行强制措施、搜查追捕、传唤拘传、提解看管等9大项15小项职责。如在查办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原所长和临沂市环保局产业开发服务中心原主任(正科级)王立兴涉嫌受贿案时,根据检察官指令,司法警察单独执行传唤、看管、押送等任务20余次,协助执行拘留逮捕、搜查等任务5次,为办案节省了时间,加快了办案节奏。
实现三个效果,警务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2+3”检警一体化模式的实行,使司法警察全程参与自侦办案,形成了查办职务犯罪的合力,极大地提高了办案效率,保证了办案安全,为办案工作提供了优质的服务保障。
一是有效提高了办案效率。在“2+3”检警一体化模式中,司法警察和检察官建立了定期联络机制,每月法警部门会同自侦部门,召开一次联席会,对办案过程中获取有价值的信息,及时沟通交流,征求对法警工作的意见建议,研究办案安全的特点规律、应对突发事件的方式方法等,有效地提高了办案效率。今年以来,该院自侦部门办案周期平均由60天缩短为30天,特别在6月份开展的“自侦会战”中,6天查办案件8起,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完成了全年立案任务。如在办理河东区计生局发展规划信息办公室原副主任葛建东涉嫌滥用职权、受贿案时,先后派出3个法警编队对全案进行警务保障,3个编队在检察官的指挥下协作配合,分别执行传唤涉案人员、寻找证人、执行搜查等工作,为突破全案营造了战机。
二是有效增强了办案效果。该院在“2+3”检警一体化模式中着重加强对办案法警规范执法情况、办案安全防范的落实等进行考评,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满意四个等级。评价结果列入司法警察年终考核,并作为法警年底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办案人员还可以根据法警的工作表现,提出具体改进的意见建议。今年以来,自侦部门对60余次出警任务进行评价,优秀率为98%以上。如在办理河东区环保局原副局长彭树恩涉嫌受贿一案中,彭树恩事先已有所察觉,提前转移赃款赃物,咨询应对调查审讯等反侦查经验,导致审讯异常艰难。在这种不利情况下,司法警察根据检察官的指示,利用看管过程中彭树恩抵触心理较弱的时机,告知在办案过程中如何维护其妻子和子女的尊严,照顾家庭的实际困难,帮助其孩子正常参加艺体考试。在司法警察的文明规范执法和温情感化下,彭树恩如实交代罪行,认罪伏法。
三是有效保障了办案安全。该院建立检警一体化协作模式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成立由纪检监察、自侦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督察组,对法警是否制定安全预案、办案设施是否有安全隐患、是否遵守办案纪律等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察。制作了《出警鉴定表》和《检察官办案情况报告表》,分别对办案中的不文明、不规范、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提示。今年在参与自侦部门办理的19件职务犯罪大要案过程中,法警大队共出警200余人次,没有发生一次安全事故。如在看管太平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周建凯时,司法警察发现周建凯面色发白,根据事前掌握的其患有冠心病和高血压病史的情况,迅速判断其可能发病,随立即与检察医学顾问联系,并告知办案人员,通过紧急救治,有效地防止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2+3”检警一体化模式实行两年以来,该院司法警察共全程参与协助查办职务犯罪案件83件101人,执行看管232次、搜查98次、传唤124次、押解160次、送达270次、拘传61次、协助拘留、逮捕63次,用警同比上升80%,司法警察的职能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有力地促进了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该院司法警察大队先后被授予“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全市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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