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paly.gov.cn 河东政法网 发布时间:2014/5/9 9:30:46 大 中 小 论坛
(一)根据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政法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对全区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三)组织、协调、指导全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四)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全区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五)监督和支持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讨论、研究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六)组织、协调全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七)组织推动全区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改革;
(八)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组织部门考察、管理同级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九)指导下级政法委员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十)办理区委和上级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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